租赁合同租赁期怎么表达
一、租赁合同租赁期怎么表达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的表达应当明确、具体。
(一)明确起始日期
1. 起始日期要确切到年月日。例如,可以表述为“本租赁期自2023年5月1日起”。这一日期是计算租金、租赁责任开始的重要依据。
2. 如果租赁开始日期有特殊情况,比如以某一事件发生为准,也要清晰界定。比如“自房屋交付之日起,预计交付日为2023年7月1日,实际交付日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租赁期自该日开始计算”。
(二)明确终止日期
1. 同样精确到年月日,如“至2024年4月30日止”。
2. 也可以以期限的形式表述,如“租赁期限为12个月”,这种情况下要明确起始日期以便确定终止日期。
3. 还有可能根据某一条件终止租赁期,例如“至承租人不再需要使用租赁物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为止,但最长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租赁期的表达必须清晰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租赁合同租赁物由谁维修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义务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遵循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一)由出租人维修
1.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间,当租赁物出现自然损耗或非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损坏时,出租人应承担维修责任。例如,房屋的屋顶因正常使用多年后出现漏水情况,若没有特殊约定,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二)由承租人维修
1. 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租赁物,那么承租人则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承租人对租赁物有特殊使用需求或者出租人将维修义务以租金优惠等方式转嫁给承租人的情形下。例如,在租赁特殊设备时,承租人由于自身使用方式较为特殊,双方约定设备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2.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承租人也应承担维修责任。比如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租赁物损坏。
三、租赁合同算经济合同吗
租赁合同属于经济合同。
从定义上看,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方面,租赁合同涉及到经济利益的交换。出租人通过出租租赁物获取租金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以换取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这是一种典型的经济上的交易关系。
另一方面,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租赁合同大量存在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中,其在规范经济秩序、保障当事人经济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全符合经济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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