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租赁合同可以入账吗
一、光有租赁合同可以入账吗
仅光有租赁合同不能直接入账。
从会计角度来说,入账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租赁合同只是约定双方租赁关系的一种协议。如果是租赁费用入账,还需要有支付租金的凭证,例如租金发票或者符合规定的收款等。
从税务角度看,没有租金发票等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企业在计算应所得额时,该项租赁费用可能无法进行税前扣除。
所以,仅有租赁合同不能满足入账要求,还需要结合与租赁相关的支付凭证等其他相关资料才可以进行入账处理。
二、关于租赁合同有什么规定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有以下重要规定:
1.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 租赁物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租金支付。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此外,在租赁合同中还涉及到租赁物的维修、转租、等多方面的规定。
三、市场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市场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最简便的方式,只要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例如解除的时间、是否有补偿等,然后签订解除协议即可。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市场无法正常经营,合同可以解除。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或者出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提供租赁场地。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条件的场地,严重影响承租方的经营活动。
(三)约定解除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当市场人流量连续几个月低于某个数值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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