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标准合同
一、最新房屋租赁标准合同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一般包含以下重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明确双方身份以便履行合同及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房屋基本情况
1. 地址:明确租赁房屋的具体坐落位置。
2. 面积:可注明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等。
3.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如家具、家电等有哪些,其状态和数量应详细列出。
(三)租赁期限与用途
1. 租赁期限: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用途:规定房屋仅能用于约定的合法用途,例如居住、办公等。
(四)租金及押金
1. 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等)、支付时间等。
2. 押金:金额、退还条件等。
(五)房屋的维修与保养
明确在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列出双方可以的情形,例如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等。
(七)违约责任
约定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可选择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二、没有效么
租赁合同没公证也是有效的。
公证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只要租赁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是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在其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二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租赁协议,协议内容没有违反规定,即使未对该合同进行公证,合同依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租赁合同能增加名字吗
在一定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增加名字。
如果房东同意增加名字,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实现。补充协议应明确写明增加的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例如,明确新增加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范围、租金的分担(如果有约定分担方式的话)等。
然而,如果房东不同意增加名字,那么从合同相对性角度,承租人不能擅自增加他人名字到租赁合同中。因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约定,房东有权决定是否接纳新的承租人加入合同关系。在未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增加名字可能导致违约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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