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写要求是什么
一、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写要求是什么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写时,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一)当事人信息。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姓名、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房屋基本情况。详细描述门面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避免后续产生歧义。
(三)租赁期限。确定租赁的起止时间,同时约定是否可以续租及续租条件等。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写明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等)以及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五)权利与义务。明确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如出租方需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承租方需合理使用房屋、按时支付租金等。
(六)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擅自转租的责任等。
(七)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可选择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
最后,合同需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盖章按手印可以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盖章按手印是可以的。在法律上,签字、盖章与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对合同生效的承诺。
具体而言,按手印与签字一样,能够表明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和愿意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当合同当事人在上按手印时,就意味着其对租赁房屋的相关事宜,如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按手印时应确保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手印清晰可辨,能够准确识别按印人的身份。另外,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后生效等。
同时,对于一些较为重要或者复杂的房屋租赁合同,最好同时采用签字和按手印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和可信度。
三、房东变了,租赁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在房东变更的情况下,租赁合同通常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分析如下:
(一)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房东因房屋买卖等原因发生变更,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也就是说,新房东需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障租户的居住使用权利等,租户也应按合同约定向新房东履行支付租金等义务。
(二)若房东是基于其他原因变更,比如继承等。只要原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且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等法定情形,那么该合同对新的房东依然具有约束力。新房东不能随意或变更合同条款,否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在房东变更时合同自动终止等条款,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那么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一般情况下,房东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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