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押金如何收
一、房屋租赁的押金如何收
在房屋租赁中,收取押金需遵循一定规范。
一是明确押金数额。通常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一般会参考房屋租金、租赁期限、房屋内设施设备价值等因素。常见做法是收取1 - 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以保障出租人权益,确保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
二是约定收取方式。可以现金收取,不过这种方式存在风险,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等可追溯的方式,如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或银行汇款等,方便日后查询和证明。
三是出具收款凭证。出租人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人出具书面凭证,注明押金数额、收款日期、租赁房屋地址等关键信息,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四是在中明确押金退还条件。例如,在租赁期满,承租人结清租金、等各项费用,且房屋及其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如数退还押金。若存在违约或损坏情况,应按约定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剩余押金。
二、房屋租赁到期后不搬迁如何处理
当房屋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搬迁,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协商解决。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友好沟通,明确告知其租赁期限已届满,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通过协商,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避免后续纠纷。
二是发送书面通知。若协商无果,出租人可向承租人发送书面通知,再次强调租赁期限届满,要求其限期搬离,并告知逾期不搬离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后果。书面通知应通过合适的方式送达,如挂号信、快递等,并保留相关凭证。
三是提起诉讼或申请。若承租人仍拒不搬离,出租人可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在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可通过法院,强制承租人搬离。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是否能转让
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能否转让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租赁合同约定。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可以转租、转让,那么乙方在遵守约定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转让。比如合同约定了转让需提前通知甲方等条件,乙方按此操作即可。
二是若合同未作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乙方若要转让,需事先征得甲方(出租人)的同意。若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可能给乙方及受让方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是即使甲方同意乙方转让,受让方也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等。
总之,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转让需谨慎,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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