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计算损失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计算损失
计算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损失,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装修损失。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根据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及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损失。若出租人违约导致解除,应赔偿承租人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若承租人违约,一般不能要求赔偿;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分担。
(二)租金及押金损失。若承租人提前解除,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间租金,可根据剩余租期按比例退还。押金应在扣除合理费用(如拖欠的等)后退还。若出租人违约解除,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并赔偿承租人相应损失。
(三)经营损失。若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经营,因合同解除导致经营中断产生的合理损失,如预期利润损失、员工遣散费用等,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想履行该如何办
若不想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一)与对方协商。主动且诚恳地与出租方或承租方沟通,说明自身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理原因,如工作调动、经济困难等,争取对方理解,协商一致后可。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可能需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二)查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对提前解除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可解除合同。
(三)依据法定事由解除。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解除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例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严重损坏无法居住使用。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总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房屋纠纷怎样告人
在上海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起诉他人,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证据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这是核心证据;租金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等,用以证明租金支付情况;房屋状况的相关证据,比如房屋损坏的照片、视频等,若涉及房屋设施设备问题;双方沟通的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反映纠纷产生过程及协商情况。
(二)确定管辖。一般是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撰写民事。需明确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陈述诉讼请求,如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赔偿损失等;阐述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纠纷产生的经过。
(四)立案。携带准备好的证据材料、民事起诉状等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缴纳用。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按照法律程序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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