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吗
一、父亲去世后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吗
当你的爸爸离开我们之后,他账户下的租赁协议其实不用重新签!根据咱们国家现行的法规来看,只要这个房子的租户不幸离世了,陪伴在他们身边的家人们,就有权按照原来的租赁协议,安心地住下去。
所以说,要是你和爸爸住在同一个地方的话,理论上来说,你还是可以按照原来那份租赁协议来履行,没必要再去签约的。
不过,大家也要留心看看这份租赁协议里边是否有特殊说明,又或者是不是房东和租客之间另有商量好的事情?如果这些情况都占有一席之地的话,咱们就要按照那些具体的约定和商议的内容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手写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具备合适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合同条款内容并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之后,该份合同便自然而然地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至于具体合同是采用手写字体还是电子打印机打印的方式,这并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想要使合同真正生效的话,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必备条件:首先,双方在协商并签署合同时都应具备必须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在整个签约过程中,各方于表达意愿时务求真诚实在,杜绝欺骗、压迫以及其他违反正常商业道德和社会秩序的恶劣手段;此外,合同条款内容不得与现行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更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良好风俗习惯。
三、租赁合同是不是也是要式合同的一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事人间的约定,租赁合同并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即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要求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签订的合同类型。
然而在租赁合同方面,现行法律并未对其订立形式做出强制性规定,因此可以采用口头协议或其他非书面形式进行签订,且此类情况下所产生的合同并不具有效力瑕疵,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租赁合同非属于要式合同,而是属于无需采用特殊形式签订的合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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