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期间离职了怎么办
公租房是很多人暂时没有足够的钱,又想拥有自己的房子而申请的。很多人申请后,觉得这份工作不合适,所以就辞职了。那么,公租房申请期间离职了怎么办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
公租房申请期间离职了怎么办
只要符合公租房的出租条件是不会被清退的。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满足政府规定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大中型收入限制条件-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家庭 大专、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来主城区工作的非居民。但是,有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有能力补贴住房的除外。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公租房会影响以后买房吗
申请公租房不影响日后购房
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后,可选择以下公租房申请地点之一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
申请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复审→公式→等待→分租→签订合同。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合租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的,除在公租房办公室具有本市永久居留权的同居者外,下列情况下的同居者也有权继续履行义务:公屋租赁合约: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共同住户结婚而在公屋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 因服兵役、上学、服刑等原因,原承租人生前迁出原承租人租住公屋,但原承租人死前实际居住并居住于公屋原租户,且市内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生活困难;
3. 因生活困难等原因,租房或借款异地居住,搬离原住户的,原住户生前租住公房,但未搬出户籍
相信您已经阅读了以上内容,对公租房申请期间离职了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辞职后,只要符合公租房的出租条件,就不会被清退,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