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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丧失的原因及特征有哪些

合飞律师4周前 (04-08)普法百科1

  大家都知道,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继承权的权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的某些不当行为也会导致其自身的继承权的丧失。您知道法定继承权丧失的原因及特征有哪些吗?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定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生活中,因争夺继承权而采取非法手段的情况很多,纠纷也随之增多。继承仍需按照遗嘱、遗赠和赡养协议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您必须遵守法律,不要做会使您失去继承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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