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家暴离婚后孩子应该判给谁
当丈夫有家庭暴力时,妻子几乎不可能协议离婚。此时,他们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离婚。那么,男方有家暴离婚后孩子应该判给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男方有家暴离婚后孩子应该判给谁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儿童审判原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家庭暴力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性。
1. 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同住:
(一)患有慢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同住;
(二)有抚养条件但未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同住的。
2. 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同住,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可以允许。
3、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需同住的,可优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因其他原因进行过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随着儿童寿命的延长,改变居住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 无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
(四) 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且对方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且不适合和孩子一起住。
4.父母与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与自己同住,但孩子多年来一直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且祖父母或祖父母需要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孙辈,可以视为儿童与父母同住的优先事项。
5、如果父母双方与父亲或母亲就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发生纠纷,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如何识别家庭暴力
(1) 物理破坏。如推、拳、扭臂、掐脖子、耳光、咬、掐、开水、烧、用刀等手段和器具伤害家人、故意杀人、伤害、毒打、冷冻、饥饿、性虐待、等。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方式。以威胁、恐吓、侮辱、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方式干扰配偶的行动自由,尤其不与其他异性交往,忽视对方的感受和需要;捏造事实,将事实强加于家庭成员或四处散播,引导第三者与他人同居或发生性关系,使被害人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进行冷暴力等。
(3) 性虐待。违背配偶意愿的强迫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不可接受的性行为,损害其性器官,并强迫其拍摄淫秽照片或视频。
(4) 虐待和体罚。如频繁打骂家人、拒绝治疗疾病等,具有连续性特征;例如惩罚跪下的家庭成员、强迫过度工作、监禁、限制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开支、扣押工资、扣押身份证件、禁止外出打工、禁止就医、赌博和债务、改变卖方财产。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判决原则有利于儿童的成长,而家庭暴力不利于儿童的成长,所以一般情况下,判决都会发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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