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承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无所有权的租赁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承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无所有权的租赁合同吗
1、承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无所有权的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1、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5、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总的来说,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出租方应当将租赁物的相关信息如实告知,比如出租方也是从别人手中租赁的房子,而且在原合同中不允许房屋转租,当事人私自把房子给转租出去的,要承担对原房东和租客的违约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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