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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养殖期未满被拆迁如何处理

合飞律师3周前 (04-08)普法百科2

一、租赁养殖期未满被拆迁如何处理

1、养殖期被拆迁租赁期未满的应当按照当地经济水平对养殖厂房的租金差价、养殖人员与养殖动物的临时安置、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各类搬迁费用进行适当补偿。

2、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确定承担损失的方式。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决纠纷。租赁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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