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追究刑法法定条文有哪些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追究刑法法定条文有哪些
在涉及实施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实践中,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将根据情节和数额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惩戒。
具体地讲:
1.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数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5万元之间,或者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款项超过了人民币5万元,这两种情况皆归类于“数额较大”范畴之内,其对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在五年内接受刑事制裁(或),同时还须单独或合并罚款,的数额在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浮动。
2.当犯罪数额介于人民币5万元到10万元之间时,以及恶意透支金额超过了人民币50万元,此等情形则定义为“数额巨大”类别,这类案件的量刑幅度通常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并要求单独或合并缴纳罚金,罚金的数额同样在人民币5万元至50万元之间。
3.最严重的情况是犯罪数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万元而小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恶意透支金额已经累积至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此类案件被划分为“数额特别巨大”类别,其对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在十年以上接受刑事制裁(有期徒刑或),同时还须单独或合并缴纳罚金,罚金的数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者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的法律量刑标准有哪些
关于诈骗罪的罚金依据刑法之规定进行判决。
在现行法中,关于罚金裁定的标准主要有如下三种类型:第一,无明确数额规定的情况下,最小的罚金金额不得少于1000元;第二,对于有具体数额规定的,应按照所规定的刑罚进行量刑;第三,罚金的确定方式通常是基于违法所得或者犯罪金额,以其作为基准,再依照特定的比例或倍数加以确定。
对于未成年罪犯,应当给予从轻或减轻的罚金处罚,但是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低于500元。
同时,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轻重、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罚金的具体数额可以参照宣告刑期的长短来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以下刑罚的,罚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不含本数)至一年(含本数)的,罚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数)至二年(含本数)的,罚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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