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一、骗取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什么
该款罪状为我国《刑法》第175条所规定的多类刑事责任之一,内容描述如下:“借款人利用欺诈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汇票承兑、信用证、保函等金融服务或交易凭证,致使金融机构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者,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管制及罚款;若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须缴纳罚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骗取贷款罪怎么认定
对于确认骗取贷款罪,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在案件的实际情况中,必须呈现出采用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手法来欺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获得高额贷款这一客观证据;其次,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其目的必须是非法占有贷款;最后,无论犯罪分子是出于挥霍享乐的目的,还是为了将贷款进行转移和隐藏,这些都不会对本罪的成立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犯罪分子并无非法占有贷款的意图,尽管他们在申请贷款时采取了欺骗手段,也无法按照犯罪行为进行处理,而应由银行依据相关,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回收贷款或增加贷款利息等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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