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再判刑一定是三年以上吗
一、累犯再判刑一定是三年以上吗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这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分子,在面临法院判决时,其基准刑罚将会在原有的基础之上被加重处罚,其具体加重程度可能会在10%-40%之间浮动。
累犯这一概念所涉及的重点并不是其加重处罚的基准,而是具体加重的幅度,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及法院的判断来确定,但需要强调的是,累犯的加重处罚并不像人们普遍认知中的一年至三年那样固定不变,而是需要在法定的量刑幅度之内进行从重处罚。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的五年期限内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累犯;若已经超过五年,则不能被视为累犯。
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两大类。
其中,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而特殊累犯则是指因犯有特定之罪而受到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之后,又再次犯下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定之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累犯可以判四个月吗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累犯是否能够被处以拘役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拘役主要适用于所犯罪行相对轻微,却需要进行一定时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罪犯,作为一种短期剥夺自由的刑事处罚手段。
具体而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指出,拘役的期限通常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若则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累犯是无法被判处拘役的。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时,才能被认定为累犯。
最后,如果罪犯被判处拘役,这就意味着他们并不符合累犯的定义。
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来说,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时,将被视为累犯,应当受到加重处罚,但过失犯罪以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况除外。
三、刑事犯罪中累犯是怎么定义的标准
系指曾遭受到特定刑事惩罚且已圆满服役或获准宽免后,仍在法定时效期限之内再次触及多被判决的刑事罪行的罚罪者,此种犯人即所谓的累犯。
其中,累犯可区分为普遍累犯以及特定累犯两大类。
1.普遍累犯:是指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宽免之后,若在五年内再度犯下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则属于普遍累犯。
2.特定累犯:是指因犯有、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严重罪行而遭受刑事惩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宽免之后,若再度犯下同样罪行,则属于特定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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