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寻衅滋事而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寻衅滋事罪2012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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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谅解书由谁制定
1、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谅解书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制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2、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寻衅滋事罪中主从犯的划分方法是什么
可以从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来划分主从犯。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实行犯。
这类共同犯罪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是在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中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要小,主要表现在:
本人不主动发起犯意,在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积极性不高,行为强度不大,对造成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不大或根本未对犯罪结果有任何作用,等等。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分工分类法,这类犯罪分子实为帮助犯。
这类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只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帮助行为和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帮助行为。
通常表现为准备或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碍,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打探和传递有利于犯罪实施和完成的信息,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把门望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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