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要件(骗取出境证件罪特大案例)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骗取出境证件罪情节严重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骗取出境证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2)骗取出境证件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
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3)骗取出境证件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骗取出境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一方面以有现实的或者可能的组织者为前提,另一方面以现实的或可能的被组织者的行为具有偷越国(边)境的性质为前提。
盗用名字属于什么罪名
盗用他人名字是不构成犯罪的,但盗用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责任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来追究侵犯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因此这是一种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对此的规定,盗用名字不属于犯罪,但是却属于民事侵权,而是按照法律上对于姓名权的规定进行民事责任的维护,从而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盗用他人名字一般不构成犯罪。
但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未经本人允许,盗用他人姓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个人姓名权,对个人利益造成伤害,应及时维护个人权益。
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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