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只需要赔付定金(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要求赔付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同时赔付,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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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同时赔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的时候,是不可以要求一起赔付的,只能选择使用其中一个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法典中冒名签字过户房产证有效吗
要看当事人之间是不是有委托,如果有委托就是有效的,如没有委托这个需要当事人起诉到法院;
冒充他人签字已经过户的房产证,由法官宣判该房产证没有法律效力,依法予以注销。《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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