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的正确处理,小区物业都应有哪些责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物业处理纠纷上报步骤是什么,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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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处理纠纷上报步骤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
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
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
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物业管理纠纷的诉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是较常见的方式。
诉讼的管辖是人民法院。
与仲裁明显不同,人发法院对已提交诉讼的当事人管辖是强制性的。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
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
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
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8、最后执行。
深圳法院物业费纠纷怎么处理
深圳法院物业费纠纷需要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物业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
诉讼时效是督促请求权人行使权力的,请求权有无是时效发生的首要条件。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学理通说看,诉讼时效应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
2、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
怠于行使权利是过错不行使权利的状态。
如果权利人不知其权利存在,或者虽知晓其权利存在,但无法行使其权利的,一般时效期间不开始起算。
3、怠于行使权利状态持续存在达到法定期间。
怠于行使权利处于持续状态,中间如有行使权利或义务人认诺的,时效就中断;
持续状态达到法定期间,是要求不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律所规定的时间,这一期间即时效期间。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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