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认定和量刑
一、累犯的认定和量刑
我们平时说的累犯啊,就是那种因为犯了某种罪行,已经接受了的惩罚,甚至刑期都结束或者得到特赦后,没过多久又犯了同样的罪行的人。
这种累犯,可以简单分成两大类:第一种叫做一般累犯,另一种叫特殊累犯。
一般累犯就是说,那些被判了以上的罪行,比如坐牢什么的,他们出狱或特赦之后,如果过了5年,又犯了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的话,那就属于一般累犯了。
特殊累犯,就是那些因为犯了某个特别的罪行,已经受到了刑法的惩罚,然后刑期结束或者得到特赦后,又犯了同一个罪行的人。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18周岁以下构成累犯吗
根据咱们中国法律,要想被定义为累犯,得满足几个特定的条件才行。
首先就是年龄得满18岁,不然就不算;还有就是得是故意犯罪才能算累犯,如果是过失犯罪的话,那就没戏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些被判了有期徒刑或者更严重的惩罚的犯罪分子们,刑罚执行完了或者得到赦免之后,如果又在五年内犯下了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那么这也算是累犯,必须得加重处罚,不过对于过失犯罪和未满18岁的人的犯罪这种情况就排除在外了。
三、累犯可以存疑不起诉吗
如果一个罪犯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刑期服满或者得到总统赦免后,又在五年内犯下类似的重罪,那么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累犯。
对于这样的罪犯,法律一定会狠狠地惩罚他们!不过,有几个例外的话,还是可以酌情减缓惩罚力度的。
比如说,过失犯罪或者罪犯未满18岁时的犯罪行为就不在这次讨论范围内,因为这些情况都算是特殊情况~上面说的这个时间段是从罪犯被释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之前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不能算在内!另外,如果这个罪犯是通过假释方式出来的,那么他的这个时间要从假释期满那天才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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