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判刑加多久刑
一、累犯判刑加多久刑
如果你是累犯的话,通常情况下法官会给你的基准刑增加10%-40%,当然,这至少得有三个月吧。
说的这个“加重处罚”,其实它并不算是刑法里规定的量刑情节,而是只适合用来作为量刑的基本原则。
那么什么叫加重处罚?就是当你犯了好几个罪行,需要被的时候,你的刑期就可能会比你所犯的所有罪行中最重的那一个还要长,甚至可以超过、和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来执行刑期。
我们国家的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判决采用的是限制加重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你同时犯了好几个有期徒刑的罪行,那你的总刑期就可能会超过15年,比如说判15-20年;如果你犯的是拘役,那你的刑期就可能会超过6个月,比如说判6个月到1年;如果你犯的是管制,那你的刑期就可能会超过2年,最多能判到3年。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判一年累犯加刑多少
要说判一年的那些累犯,他们得额外再多坐3个月到1年的牢才能出来。
按照咱们国家《刑法》上提到的东西,累犯就该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连和假释都不能够用嘞。
啥叫累犯?就是说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们哈,他们在刑罚执行完了或者被赦免之后,要是又在5年内犯了跟之前一样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的话,那就是累犯,必须得从严处理,不过如果是过失犯罪或者不满18岁的孩子犯罪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咯。
还有啊,对于那些因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们,也是不能够假释的。
三、累犯必须是同一吗
首先啊,大家要明白一件事就是,累犯可不一定得是同一个罪名。
累犯,简单说就是那些曾经因为犯罪被判过刑,然后刑期结束或者被赦免了之后,没过多久又再次犯下同样罪行的人。
按照咱们中国的法律规定,累犯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叫普通累犯,另一种叫特殊累犯。
关于普通累犯,它对前后两次犯罪的罪名并没有什么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你之前被判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满释放或者被赦免后,五年内又犯了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那就属于累犯,这种情况下就要加重惩罚。
不过,如果你是过失犯罪或者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那就不适用这个规定了。
至于特殊累犯,它就有那么点特殊了,要求前后两次犯罪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罪行。
比如说,那些犯了、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人,哪怕他们已经服完刑或者被赦免了,但只要在任何时候再犯这些罪行中的任意一种,那就会被认定为累犯,还是要接受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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