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怎么算的
一、检察院量刑怎么算的
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仅仅是作为法院在裁决过程中的重要参照因素之一,并非意味着法院必须完全依照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幅度进行判决。
法院始终独立而公正地行使其审判管辖权,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扰或不当干预。
2.在司法实践领域,我们普遍观察到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与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之间的差距实际上并不十分显著。
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源于两家司法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均严格遵循相同的法律规范,并且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分析都较为精准。
3.若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结果与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存在较大差异,检察院有权依据司法监督职能启动抗诉程序。
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检察院无权直接干预或改变法院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检察院怎么看到量刑
针对被提起之人,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就其应适用的刑罚类型、幅度以及执行方法等向人民法院所提出的建议称为“量刑建议”。
此乃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并采纳人民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然而,若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法院有权拒绝接受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因此,可能会出现与人民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存在较大差异的现象:
(1)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受到刑事追责;
(2)被告人在非自愿的情况下承认犯罪并表示悔过;
(3)被告人否认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
(4)起诉书中指控的与法庭审理后认定的罪名不符;
(5)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
三、检察院量刑过重怎么办
1.若是涉及一审诉讼案件,可在收到裁判结果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提起上诉;而对于二审诉讼案的判决,您同样具备申诉权利。
同时,您还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怎样进行行政复议的相关事项如下:
a)申请期限:申请人在得知被申请人所作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之内(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均有权提出行政复议。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正当理由造成延误,法定申请期限应从障碍解除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b)申请条件:(i)申请人必须是被认定为受某一行政行为直接影响,且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当事人;(ii)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以便于后续程序顺利展开;(iii)明确表达了行政复议请求并附带事实依据;(iv)实际发生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可申请行政复议之权限,且该申请属于相应受理复议机构的管辖区;(v)申请人所提出的需满足中其他有关要求。
2.申请方式方面,无论申请人选择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都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a)口头申请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以及申请时间等内容进行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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