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抚养权归属原则
哺乳期抚养权归属原则
在哺乳期,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定。这一原则主要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同时也会考虑到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婴儿在哺乳期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抚养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往往会被优先考虑。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抚养权也可能会判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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