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醉驾怎么量刑最新规定
一、怎么量刑最新规定
根据相关,驾驶车辆的具体量刑标准主要包括:首先,当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若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则可判定为醉酒驾车。
根据此种情况,按照刑事法律规定,应当将其认定为,并依法予以惩处,通常是处以,同时还需缴纳。
在严重情况下,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的拘役。
若醉酒驾驶行为引发了,那么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而如果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那么将会面临三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节,都应依据法律规定,从重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一次二次醉驾算
关于初次醉酒驾驶以及再次醉酒驾驶是否属于累犯的问题,这里需要进行详细说明。
根据刑法规定,所谓累犯是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已执行完毕或者虽未执行但被赦免之人,在其刑罚期满或宽恕之后的五年内再度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如此便构成了法定意义上的累犯。
鉴于此,对于累犯的判定依据严格限制在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在服完刑期或者得到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又再次实施任何性质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
对于以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则不构成累犯,因而也不必依照累犯条款从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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