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
一、女方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之时,关于女方是否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的问题,需视双方当事人有无达成共识为准。
若在离婚过程中,男方自愿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则女方无需再向子女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如男方并无此意愿,根据我国相关,即便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若子女由男方直接抚养,且长期跟随男方共同生活,则女方便须负起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商定,亦可交由人民裁决。
人民法院往往会结合子女生活所需、法官对父母双方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的评估,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
当子女逐渐长大,抚养费用随之提高,以及无力独自承担该项费用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不可以要求孩子
当男方主动提出离婚时,女性同样拥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无论婚姻关系终结是由于何方引起的,作为父母,双方均享有对孩子和抚养权的期望权。
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女方更具备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优势:首先,若子女尚处襁褓之中(小于两周岁),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此类未成年人通常会被判归母亲抚养为主导原则;其次,若子女已年满两周岁以上,但女方的抚养环境明显优于男方,或者当子女达到八周岁并明确表示希望与母亲共同生活时,女方亦可据此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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