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之后是否可以起诉抚养费
一、调解之后是否可以起诉
在进行调解并放弃对孩子的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权选择就此问题再次启动司法程序。
当夫妻关系破裂,其中一方负责抚育子女时,另一方理所应当地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必要生活费用以及费用。
至于这些相关支出的负担比例与支付周期,则应由这对昔日夫妇达成共识得出。
倘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的决定权便落在了法院手中。
在协议或判决生效之后,子女仍然有权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先协议或判决规额的请求。
若对方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抚养权纠纷的法律程序如下: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详细的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符合法定条件,则予以正式立案受理;第三步,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能够充分准备并作出书面答辩;接下来便是开庭审理环节;最后,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抚养权在女方男方可以要吗
这个问题简单。
男方还是有权利跟女方商量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双方谈不拢或者有特别的原因,还能去法院告女方。
但注意,要有这四种情况才行:
1、男方生病或者受伤了没力气再照顾孩子;
2、男方没有好好照顾孩子,甚至打孩子,对孩子身体不好;
3、孩子8岁以上,愿意跟着另一个人生活,而且那个人生意做得好;
4、其实就是有特别重要的理由,需要改变现在的抚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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