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太多抚养费能不给吗
一、欠债太多抚养费能不给吗
即便面临着沉重的债务负担,也无权以此为由逃避其向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费用的法律强制性义务。
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抚养费用乃是父母应该承担的对于未满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其设立初衷是基于家庭法规则,并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以及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
父母亲对未成年子女所负的抚养责任,与他们自身的债务状况并无直接关联。
换句话说,无论父母是否身陷债务纠纷,他们始终都要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物资供应及全面的学业支持。
若由于经济困境导致确实无力按期交付抚养费用,那么他们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调整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而非擅自决定终止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追加抚养费诉讼范文是怎么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原告名叫小丽,1995年10月出生,是×××市人。
她的生母王××也是相同地方的居民,住在××区××路面。
生父叫李××,和小丽妈妈在2000年因为感情不好,被××区人民判了,小丽就跟着妈妈长大,爸爸每月给她们800块的生活费。
可是多年过去,物价上涨得厉害,现在小丽每个月光花销都要八百多块钱,妈妈的工资又不多,一个人养孩子实在吃力。
虽然爸爸的收入比以前高很多,但是他和妈妈的关系很差,不肯再多出钱来养小丽。
为了保护小丽的权益,我们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抚养费费区别
费、抚养费以及扶养费这三个概念在其所含意、涉及到的特定当事人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诸多方面均展现出各自独特且明显的特性。
以下将详细解析并分别阐明它们的定义、主要施加对象以及相应的法律规范。
首先,我们来看看“赡养费”。
在此处,“赡养费”通常被理解为由子女或属于晚辈范畴的人士向父母或长辈在物质层面和日常生活上尽心尽力的支援,尤其注重在经济方面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及所需花费;当相关当事人已具备充裕的经济条件却未能切实履行该项社会责任时,父母或长辈有权凭借自身权益主张对方支付“赡养费”。
其次,我们要谈的是“抚养费”。
相较于其他概念,“抚养费”更主要地体现了父辈或祖父母辈等尊长对于晚辈,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的生活及经济支持,同时也包括了对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与引导。
换言之,抚养费意味着长辈应对晚辈尽到的教导、关爱且保障他们基本生活需求的责任。
最后,我们不得不提及的是“扶养费”。
顾名思义,“扶养费”系指亲人间一种平等关系的体现,具体而言便是在家庭内部,如同胞手足、配偶等直系血缘亲属之间,互相在物质与生活中给予实实在在的援助。
这不仅是出于良心与道义,而且也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一种普遍义务,充分体现了亲属间在经济和生活上应该相互支持与帮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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