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一、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中的相关规定,若要提起民事诉讼,原则上应在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
如有以下数种例外情形,也可诉诸被告住所地以外的人民法院。具体而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若公民提出民事诉讼请求,需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居地址不同,则由其常居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关于“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定义如下:公民的住所地为其登记地;而法人或其它特定社会团体的住所地,则是指该法人或团体的主要办公地点。至于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自其离开住所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疗机构内的居住地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请问抚养费是多少?
关于未婚生育所导致的子女养育费用的法定支付标准为:
1、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亲而言,子女的抚养费用部分通常依照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进行计算。当面对同时存在多个孩子需抚养等复杂状况时,父母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提升支付比例,但通常情况下,该比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2、如父母双方并无稳定收入渠道,则子女的抚养费用部分应当结合上一年度的全年总收入或本地区同行业中位年份的平均总收入,参考之前所述的计算公式予以适度调整;3、在某些特殊案例中,父母中的某一方可能因经济困难或下落不明而无法承担抚养责任,此时,另一方有权以其个人财产作为折现,用以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三、如何确定判决孩子抚养费的归属
关于子女费用的具体数目,可以考虑基于子女实际需求状况、双亲对抚养责任的承担能力以及该地区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与评定。若存在稳定的收入来源,抚育费用通常可按照被抚养人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同时针对需负责抚育两个或更多子女的家庭,抚养比例可适度调整,但是总.体上应遵循不超过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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