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什么意思(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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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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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纪合同涉及留置权吗
可以涉及。
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剩余部分还应当归委托人所有,如果结果不足以支付行纪人的报酬,行纪人还有权利请求委托人继续清偿。
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
行纪合同如何审查风险
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多种,这里探讨一种方法,我们姑且称之为“风险点比对法”。
它的基本逻辑在于,在审查某种特定类型的合同时,审查者用逐项排查该类合同中的主要风险点的方式,完成合同审查,使得该次交易更安全。
风险点一合同名称行纪合同关系的确认是此类合同纠纷常见争议焦点问题之一。
因行纪合同关系中对委托人、行纪人的各自权利、义务有特殊法律规定,确认行纪合同法律关系的存在至关重要。
风险点二合同首部是否有明确的合同主体(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是否有明确的送达和联系方式。
风险点三行纪合同依法有效实践中多发生一方主张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判断标准为行纪合同的委托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风险点四委托事项的具体参数因行纪人作为专业资质人员,一般情况下,在接受委托处理行纪活动的同时行纪人自身也开展相同的经营活动。
因此,委托人与行纪人就委托事项的具体数量、规格、位置等内容的明确约定,可以避免委托事项与普通交易混淆的情况出现。
风险点五委托人变更委托权行纪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或者变更委托,也会引发争议。
行纪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特殊情形,委托人有权变更委托内容。
但是,应及时有效通知行纪人。
风险点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承担在行纪人可以依法主张报酬的情况下,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发生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
风险点七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妥善保管委托物是行纪人的法定义务,根据委托物的具体特性可以明确和细化行纪人的妥善保管行为。
如汽车的安全运营、珠宝产品的妥存等。
风险点八行纪人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在双方就具体委托事务的处理约定不够明确的情况下,容易发生纠纷。
如购入、卖出委托物的价格,是否允许高于或者低于指示价格以及发生价格变化后的承担方式。
风险点九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自己作为交易相对人,实施买入或者卖出行为的,是否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在所购入或者卖出商品有市场定价可供参考,行纪人行为不违背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视为行纪人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仍应支付报酬。
风险点十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在行纪人与第三人直接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委托人无法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合同义务。
但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共谋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形除外。
风险点十一行纪人的留置权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情况下,因委托人不依约支付报酬等,行纪人可以留置委托物。
行纪人留置权乃法定权利,委托人对此行使抗辩权的,需要提供特殊约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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