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1、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的判处: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综上所述,挪用特定款物的犯罪行为实际就是,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因此,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在人民检察院。其对案件进行立案后,具体侦办机构为公安机关。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有一定立案标准的,通常在救灾过程中挪用特定款物金额达到五千元的,即构成犯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