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认定
本罪与伪造、变造信用证罪的界限;
(1)本罪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信用证明,不一定是假信用证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一定是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
(2)而伪造、变造信用证罪,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其所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是假的,直接破坏银行对信用证的管理秩序和造成银行的钱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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