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
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量刑规定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与的界限
1.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讯器材的案件时有发生。
2.如果窃取的是库存的或者正在生产、维修中的通讯器材,只能侵害财产所有权,并不危害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因此应以盗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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