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归责事由有哪些
一、因不可归责事由有哪些
1、因不可归责事由是指因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的不利状态。包括不可抗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免责事由等。但合同中约定造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不可抗力责任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他人利益损害的,侵害人不承担侵权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它是在订立合同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发生的,并且是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即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所造成的。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件的发生是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预防的。因此,凡人们能够预见而未预见,经过努力能够预防或控制的,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解除合同、免除部分责任、延迟履行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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