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量刑
一、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量刑有哪些
1、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包括那几种
1、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
2、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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