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最主要原因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表现形式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特点是涉案商品种类比较多,给市场消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作案地点是比较隐蔽的,而且绝大多数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都是跨地区、团伙性作案的,另外还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存在着保护伞。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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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特点是什么?
1、涉案伪劣商品种类繁多,危害严重
现在的伪劣商品可谓五花八门,无所不在,从一般的生活用品到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甚至高科技产品,都有伪劣商品在鱼目混珠。根据2003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283家名优商品生产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283家企业的650种商品几乎全部被假冒,制假企业遍及490个县市,伪劣产品遍布全国,甚至远销国外,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声誉。
2、作案地点隐蔽,多在管理薄弱地区
犯罪分子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多把制售窝点选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的出租房等隐蔽、管理薄弱的地点。而且生产、销售的地区分散,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3、跨地区、团伙作案突出
为了逃避打击,犯罪分子不仅把生产场地选择在隐蔽的地点,而且往往采取甲地生产、乙地储存、丙地销售的反侦查手段,所以该类案件的跨地区作案的特点比较明显。另外,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也要经过各个环节,如原料采购、生产、包装、运输、销售,这么多的环节通常不是一两个人能完成的。所以就形成团伙作案,各负其责,产、供、销一条龙。
4、作案人往往能够得到“地方保护”
一般来说,伪劣商品只对销售地的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而对生产地来说,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分子尤其是形成规模的制售窝点可能被誉为“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还可能是纳税大户,解决了当地政府的财政困难。因此,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当地的一些政府领导成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给侦查工作设置障碍,为犯罪分子通分报信。
农业产品质量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丧失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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