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劳动仲裁有作为吗
南通劳动仲裁是指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由仲裁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公正、公平、合法的调解和裁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南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主要职责是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执行。
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仲裁裁决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被强制执行。
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可以涉及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多个方面。如果在劳动争议解决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
(一)仲裁庭的名称;
(二)仲裁员的姓名;
(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四)仲裁请求和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仲裁裁决的结果和理由;
(六)裁决书签发日期和仲裁机构的印章。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提供明确的仲裁结果,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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