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怎么送达
离婚诉讼中,送达起诉状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程序,它关系到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审判结果的公正性。那么,离婚起诉怎么送达呢?
一、离婚起诉怎么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起诉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给被告:
直接送达:将起诉状交由被告本人签收,并由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确认。
留置送达:被告不在住所或居所,将起诉状留置在其住所或居所,并通过公告或者信件通知被告领取起诉状的时间和地点。
委托送达:委托社区工作者、居委会或者村委会送达起诉状。
邮寄送达:将起诉状通过挂号信邮寄给被告,并由邮局出具回执。
公告送达: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拒绝接收起诉状,经法院依法公告送达后,视为送达。
二、离婚起诉怎么送达被告不同意收
如果被告不同意接收起诉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留置送达:将起诉状留置在被告住所或居所的门口或者信箱内,并进行公告。
公告送达:经法院依法公告送达后,视为送达。
三、离婚起诉怎么送达国外被告
如果被告居住在国外,可以采用以下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委托被告所在国的司法机关或者外交代表机构代为送达。
函件送达:将起诉状以挂号信函寄送至被告的国外住所,并要求被告确认收件。
邮寄送达:将起诉状通过国际挂号信邮寄至被告的国外住所,并取得邮局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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