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律师见证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是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事务进行处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独法律行为。而律师为遗嘱提供的见证,则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确认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这种经律师见证的遗嘱被称为律师见证遗嘱。
遗嘱共有六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律师见证遗嘱被视为代书遗嘱的一种。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或更多的见证人在场,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其中一人应负责代书,而遗嘱人、代书人和所有见证人都需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为了确保公正性,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任何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律师作为见证人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律师具有专业知识和独立的立场,能够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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