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超过十八还给吗
一、离婚抚养费超过十八还给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存在特殊情形时,超过十八周岁仍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方面,若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有义务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比如,子女因身患重大疾病或残疾,无法通过自身劳动获取足够收入以满足生活需求,这种情况下,从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和权益角度出发,父母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另一方面,若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子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能够自给自足,父母则无需再支付抚养费。例如,子女大学毕业后顺利就业,有稳定收入,此时父母可不再承担抚养费用。总之,是否支付超过十八周岁的抚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二、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样支付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具体如下:
支付方式方面,一般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一方收入稳定且有足够支付能力,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若经济状况一般,则按月或按季度等定期支付较为常见。
支付数额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等特殊需求时,可适当提高抚养费数额。
此外,抚养费的支付应根据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若出现重大变化,如一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或子女需求大幅增加等,可协商或通过诉讼方式变更抚养费数额。
三、离婚一周岁孩子归谁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一周岁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具体原因及相关情形如下:
其一,从生理和心理需求看,一周岁的孩子尚处于婴幼儿时期,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程度极高,母亲的照料更契合其成长需要。
其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也存在例外情况,若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来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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