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纠缠法律规定多少条?
**问题解答:离婚后纠缠是指在离婚后,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骚扰、威胁、跟踪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对另一方的生活造成困扰和伤害,离婚后纠缠法律规定多少条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如果遇到离婚后纠缠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保持冷静,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以免事态扩大,2. 及时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3.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纠缠,并赔偿损失,4. 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接触自己。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小编总结:离婚后纠缠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对另一方的生活造成困扰和伤害,如果遇到离婚后纠缠的情况,可以采取报警、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对自己和对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