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未遂的刑事辩护词怎么规定的
一、抢劫罪未遂的刑事辩护词怎么规定的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以及出席本次庭审的人民陪审员:
在此,我代表被告人xxX进行辩护发言。
首先值得指出的是,尽管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的全部客观要件,然而由于诸如没有导致被害人受轻伤及以上严重伤害、尚未实际获取到任何财物等特殊因素的影响,使得其无法实现其犯罪意图,这恰恰满足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抢劫罪未遂的标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被告人事先并无恶意,其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恳请法庭在量刑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到这些未遂情节,对被告人予以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撰写辩护词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逻辑,确保论据充足且论证严密。
具体而言,抢劫罪的辩护词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首先,向审判长、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表示敬意;其次,针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提出辩护意见;再次,详细列举出被告人具备的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最后,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
希望以上辩护意见能够为法庭审理提供有益参考。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二、构成抢劫罪数额怎么认定
抢劫罪嘛,有个标准的数额规定哦。
1000块钱到3000块的算"较多",3万块到8万块的叫"大额",20万到40万的就属于"特巨型了"。
还有这些行为也算抢劫:闯入别人家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多次或者大额抢劫的;把人打伤打死的;假扮警察军人抢劫的;拿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救援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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