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犯法吗
一、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犯法吗
若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产生的行为明显超越了必要防卫范围且对他人造成了严重损害,尽管如此,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但可能会适当减轻或者豁免其刑罚。
如果防卫行为针对的是正在实施行凶、、、强奸、等严重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活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导致被加害者受伤甚至失去生命,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将其视为,并不需要为此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是否构成违法,关键在于防卫行为是否超出了必要的范畴,同时,必须要确定该行为是针对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语言导致他人死亡犯法吗
倘若由于言辞而导致他人不幸离世,那么该行为显然涉嫌构成侮辱或诽谤等刑事犯罪,若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或这样的处罚。
特别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行事时主动或是应该了解到对方身患严重疾病,诸如极度危险的心脏病等等,此时通过言语攻击导致其性命丧失,那么从主观层面来看,他有可能构成过失或者有意为之,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我们怎样来界定呢?
首先,其所侵犯的客体同相同,都是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的侵害。
至于犯罪的指向则明确规定为自然人;
其次,诽谤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是,行为人有义务去造谣并传播某个实质性的虚假现象,以此来扭曲、玷污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而且这个情况已经过于严重;从主体角度来考虑,诽谤罪的参与主体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一般大众,只要他们达到了接受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且拥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能力,都能成为犯诽谤罪的存在者。
唯独需要指出的是,单位组织不能构成此类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构成诽谤罪的关键要素是行为人必须充满着恶意,他明确知道自己散布的将会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的真相,并早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恶果,同时他还期望这一切的事情会真实发生。
总的来说,他的目的就是要彻底地破坏他人的名誉。
反之,若是行为人错误判断或者无意中散播了某个虚假的现象,又或者他散播了某个虚假现象却没有恶意伤害他人名誉的意图,那么他就不会构成诽谤罪。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