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不办理就不能赔偿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案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如果不办理,是否会影响工伤赔偿?
一、工伤住院不办理就不能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案。职工本人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案。
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不及时报案,在一年内补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补办工伤认定手续。一年后补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工伤住院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在一年内补办的,仍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一年后补办的,将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二、工伤在住院期间赔偿吗?
在工伤住院期间,职工可以享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职工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期间享受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执行。
3. 交通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的交通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4. 护理费或辅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一定的护理费或辅助费。
三、工伤住院后未申报先出院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伤住院后未申报先出院的,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凭借工伤认定书和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垫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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