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认定的区别
一、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认定的区别
犯罪未遂跟犯罪中止的差别主要有四点:
1、时间不同,前者是开始犯案之后,后者得在犯罪过程中停下;
2、失败的原因;
3、行动结果;
4、该担什么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当有人在犯罪的过程中突然不想干了或者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时,这种情况就叫做“犯罪中止”。
这时候警察叔叔就要来处理这件事啦,他们会看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对社会造成什么伤害,然后再做出相应的惩罚决定。
通常来说,如果这个人中止犯罪后没给别人带来任何损失,那他可能就不用受罚了;但如果他的行为导致了一些不好的后果,那他可能就得稍微减轻点惩罚。
要想被认定为犯罪中止,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呢。
首先,这个人心里得真的不想再犯罪了,而且他还得意识到自己还有能力去做坏事或者让犯罪结果发生,但是他主动选择了不去做。
他得采取实际行动来停止犯罪,比如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让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
最后,这个人的行为得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也就是说从他开始准备犯罪到犯罪结果发生这段时间里都算。
如果犯罪过程已经结束了,那就不能算是犯罪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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