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量刑标准
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量刑标准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准确应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规定,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通常指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较大、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比如,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况,一般会认定为情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销售数量巨大、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等情况。像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等,往往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是否存在、立功、坦白、积极退赃等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二、更名之后专利证书要更名的吗有影响吗
公司更名后,专利证书应当进行更名。这一更名操作具有重要意义且会产生相关影响:
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专利证书作为公司拥有专利权利的法定凭证,公司名称变更后,若证书未更名,会导致证书登记信息与实际权利主体不符,在涉及专利权利行使、转让、许可等活动时,可能因主体不一致引发法律纠纷,影响公司对专利权益的正常主张。
另一方面,在实际商业活动中,未更名的专利证书可能使交易相对方对专利权利归属产生疑虑,影响合作的顺利开展,例如在技术合作、融资等环节,可能会给公司带来阻碍。
进行专利证书更名,需及时向国家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附上公司更名的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完成更名能确保专利权利归属清晰,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利于公司专利相关业务的稳定开展。
三、属于发明专利还是实用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既不属于发明专利,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保护的是软件的表达,即代码及文档等具体表现形式。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强调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重点在于技术方案的创新。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侧重于产品的形状和构造方面的创新。
软件著作权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对象、保护条件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软件若满足相关条件,可申请发明专利,但这与软件著作权是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各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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