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一、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般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通常比例为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若需负担两个以上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固定收入及经营、投资等非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此外,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不直接抚养方的给付能力等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确实需要更多费用用于治疗,抚养费数额可适当增加;若抚养方收入明显降低,给付能力受限,抚养费数额也可能调整。抚养费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二、婚后孩子怎么判的
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背景等,能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成长环境的一方更具优势。孩子的意愿也很重要,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总之,抚养权判定旨在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其提供适宜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三、抚养费还能不能增加减少
抚养费可以增加或减少。
关于增加抚养费,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等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增加抚养费。通过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子女需求等因素综合判定是否增加及增加的具体数额。
至于减少抚养费,若给付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或者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情况下,可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同样,需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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