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有肺结核可以不掏抚养费吗
一、判决有肺结核可以不掏抚养费吗
(1)若因某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等缘故,致使对方无法获得合理的抚养费用,在此种前提下,可以考虑使用其名下的财产来抵扣子女的抚育费用。
倘若未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存在有逐渐减少现款支付的情况出现,那么该方可以选择适当降低支付金额。
在降低支付金额的情形下,通常包含了给付责任方因长期生病或丧失了工作能力,从而导致其陷入到财务困境当中,无力按照原有的金额进行支付,而另一方面抚养子女的一方却能够承担起孩子大部分的抚养费用,在此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父母便有权要求降低支付金额。
(2)若其中一方始终拒绝遵从并履行人民法院就抚养费用问题所做出的判决或裁决,另一方可据此向法院提出的申请,此时,身为社会公正机构的其它相关部门以及个人都应该配合执行。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倘若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中所规定的应给付的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是无法径直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的,必须耐心等待,首先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方式,以原有协议作为关键证据,以此请求法院判定另一方按期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后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断断续续的给可以去告吗
在法律层面上,父母对子女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一般情况下,会按照月份进行征收和结算。
如果父母未能按时足额地向子女支付超过一个月的抚养费用,且经由相关方的敦促仍无法遵守这一约定,此时便可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
作为原告的权益主张者,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对方履行其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
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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