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包括带小孩请人的费用吗
一、费包括带小孩请人的费用吗
关于费的涵盖范围,主要包含了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生活费,以及其接受高中以及以下阶段的所产生的教育费用,还有就是必要的医疗费用等等。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关注几个关键的问题点:第一,当子女还处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阶段的教育时,他们所需的教育费用应当由父母共同承担;
如果子女选择就读收费较为昂贵的私立学校或贵族学校,由此产生的额外择校费用,或者是由于考试成绩未达到标准而产生的赞助费用,这些并不应该被视为抚养费的范畴。
第二,如果子女的就读事宜并未得到父母双方的完全同意,那么对于不同意的一方父母来说,他们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而应由同意方的父母来承担。
第三,抚养费的支付必须遵循必要性原则,也就是说,子女在购买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外出旅行的费用,以及购买的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如果缺乏法律依据,父母有权拒绝支付。
最后,对于子女患重大疾病和绝症所需的医疗费用,父母只需要在道义上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
例如,子女若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进行肾脏置换手术,或者患有白血病需进行骨髓移植手术等情况下产生的费用,均不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离婚之后,由某一方所抚育的未成年子女,另一方需要承担该未成年子女所需的必要居住条件以及学费和其他教育支出的一部分乃至全部。
对于此种责任的具体范围及时间跨度等问题,可依据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予以明确;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由当地的民事法庭进行最终判定。
(1)如若其中一方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或者失去了行踪无法确认其位置以至于令对方无法拿到相应的抚养费用,此时,该方可以利用自身拥有的非家庭必需品来替代原来指定的款项。
(2)倘若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针对抚养费用所做出的判决或者裁定,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的请求,同时,其他相关的机构或者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并协助执行。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应当按照协议或者判决(裁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这不仅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更是作为父母亲应尽的基本道德责任。
如果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用,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延迟支付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抵消抚养费用。
假设一方真的陷入了既无财产又丧失了履行能力的困境,另一方就必须全权承担起抚养责任。
抚养费、费、这些费用的支付都应该以义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为准,如果一方丧失了履行能力(例如一方变成了植物人),另一方就必须全面承担起抚养义务,否则法律将会对此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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