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应该给孩子多少费
在经过审批后,应当按照以下抚养费用标准向子女支付必要的生活开支:首先,抚养费用数额应参考孩子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与该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确定;其次,若所拥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用的给付金额通常可在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进行安排;再次,若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用分配的百分比可以适当提升,但是一般不允许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最后,若无法提供具体收入信息,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将依照该年度的收入总数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状况,参考前述的比例进行确定。
如果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抚养费用的比例亦可予以适当调整或降低。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抚养费的交付与子女称呼的改变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男性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仍须承担孩子的法定抚养责任,这是他们作为父亲所固有的法律义务。
同样地,家长有权决定子女是否更改姓氏,既包括跟随父亲的姓氏,亦包括跟从母亲的姓氏。
子女的名字在他们呱呱坠地之时即已得到父母双方共同协商确认,故而对于子女称号的进一步调整,当然也应当由父母双方就此达成共识。
若是父母卷入离婚纠纷之中,无论是何一方,均不可擅自更改孩子的现用姓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