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收入抚养费怎么办?
一、后没有收入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由于经济压力无法切实支付费用的问题,解决方法可以包括以其财产来折抵对子女的抚养费或者寻求与直接抚养人沟通协商降低给付金额的方案;必须明白,缺乏金钱并不构成逃避责任的理由,未成年子女乃是父母法定应尽之义务。
在离婚后因失去收入来源而无法正常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情况下,可能采取的解决策略如下:首先,建议双方先行进行友好协商,若能达成共识,可由其中一方获得孩子的直接,并由其承担子女全部的抚养费用,或者协议支付者可以用自己的财物来折抵抚养费用;其次,若通过协商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请教,由法官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二、离婚另一方必须付抚养费吗
势必需要支付费用。
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未成年人子女需由其中一方直接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则应依法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依照法律规定,对儿童的抚养费用支付应延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岁为止。
具体来说,我国的相关法令规定,抚育费用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达到十八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上且尚未满十八周岁,其主要的劳动收入已成为其生活来源,而且能够保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此时父母便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提供抚养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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